About Us / About Mr Leung / Episode 57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Episode 57 反思 - 香港明星豔照風暴引發的社會問題


(暂订每周推出一集。内容对人身、人心、人生、婚姻、价值观、人文社会及自由民主等改善的实践、计划及建议
)


续上文“我的实力派歌唱研习- 下集”之后,现在与大家分享“反思 - 香港明星照风暴引发的社会问题”这篇文章。


香港男女明星的艳照被窃及上载网上一事,在香港、大中华区甚至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都沸沸扬扬的闹了好几个星期。这消息及艳照的传播,除了网友私人电邮传递外,最大的传播渠通是我们认为是市民公器、监察社会的报纸、杂志及网站。我觉得现在是我们市民大众反思的时候,因为我觉得这件事反映出几个社会重要的问题:
1、媒体报导及评论的操守
2、私隐权的维护
3、市民集体违法后挑战法律现象
4、淫亵的定义/准则
5、社会整体的性观念及教育

1、媒体报导及评论的操守
媒体是有“报导” 新闻的自由,但应报导经证明的实况,不是“作”新闻故事。我觉得媒体亦应该尽量避免对新闻作评论,应由读者自己根据媒体报导的实况去定出自己的观点及结论。艳照的事件,很明显涉及私隐权及版权等违法问题。连大部份香港的中、大学生都明白这点,在媒体访问时都能道出正常的答案。为什么香港那麽多的传媒都妄顾法纪,图文并茂、指名道姓地评论,甚至出专题特刊,是不是为了市场、为了钱便什么都可以造呢?这跟趁火打劫分别在那里呢?又跟鼓励/强迫读者侵犯他人私隐有何分别呢?为什么那么多成人及甚至父母仍然去买这些不良的报纸、杂志。这跟教唆/鼓励子女、媒体为了钱、利益可以犯罪有何分别呢?

2、私隐权的维护
我觉得在这宗艳照事件,其特别之处是照片中的主角是明星。如经证实艳照中是某某明星,可以作为一辑娱乐新闻报导。如相片中人不能证实是某某明星,那只可报导酷似某某明星与某某在相片中有性行为。但我觉得任何“正当”的报刊、杂志及网站,都不应该刊登任何的裸体及性交图片,或对图片的内容做出描述评论,因为这些图片已涉及私隐权及版权问题。而购买及翻阅“正当”报刊、媒体的一般市民、妇女及青少年,是无准备观看这些裸体及性交图片(有兴趣看的成年人,可以合法地购买成年人刊物观赏)。我觉得市民的知情权是不可凌驾于别人的私隐权及任何现行法例。否则任何人、包括你自已的家人,都可以用知情权去登堂入室看你沐浴、行房!?请各市民不要被误导知情权高于一切!当你自己是受害人或媒体的狙击目标时,你是否认同他人的知情权高于你自己的私隐权?!媒体无良,市民应罢买、罢看以示惩戒。市民应认识到继购买、观看不良媒体“就是鼓励该媒体更不良”,将来因不良媒体而形成的社会问题,购买者便是这些问题的始作俑者。将来可能祸及自已及家人!

3、市民集体违法后挑战法律的现象
在任何社会,市民是有自由做任何“非触犯法纪”的事。传阅及索阅他人私隐的图片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是侵犯别人的私隐权。但那些窥看了别人私隐图片的人,还要游行示威,说自己有自由,有知情权,这是什么逻辑?把一个盗窃他人秘密,在网上非法发放的人视为英雄,这又是什么道理?那些示威游行及支持者的子女、家人又有何感想?他日那些示威人仕的子女、家人把那些人的私人图片在网上发放逞英,有样学样,你能责怪他们吗?
....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想收看全文,請付月費成為VIP會員